西漢淮南王英布、劉長,、劉安皆因“謀反”殞命,,結局都很悲慘。而當時的諸侯國雖然“跨州兼郡,,連城數(shù)十,,宮室百官同制京師”(《漢書·諸侯王表》),但諸侯國丞相卻由朝廷任命,,對皇帝負責,,明里協(xié)助諸侯王管理封國,暗中監(jiān)視諸侯王日常行為,�,;茨贤鮽冎\反時,淮南相們無一例外地站在國家立場上,,反對叛亂,,維護統(tǒng)一。
朱建勸英布勿反
英布時的淮南相朱建是位學者型官員,,曾被劉邦賜號“平原君”,。《漢書·藝文志》載先秦與秦漢儒學經(jīng)典53家836篇目錄中,,有“平原老七篇”,,唐顏師古注認為,平原老即“朱建也”。另外還有“朱建賦二篇”,。
史書說,,朱建“辯有口,刻廉剛直,,行不茍合,,義不取容”。具體來說,,“辯有口”表示他善于言辭,,能夠清晰、有力地表達自己的觀點,;“刻廉剛直”表示他性格剛正不阿,,廉潔自律;“行不茍合”表示他不會為了迎合他人而改變自己的行為準則,;“義不取容”表示他不會為了獲得他人的認可而放棄自己的原則和立場,。刻廉剛直,、行不茍合,、義不取容都是漢語成語,后兩者還被收入商務印書館第三版《漢語成語大全》,。
英布封王后,,朱建曾兩任淮南國相,第一次為相時,,因“有罪去(職)”,。《史記·英布傳》記載了這樣一件事:楚漢戰(zhàn)爭相持階段,,劉邦派隨何游說九江王英布叛楚歸漢,,隨何來到王都六縣(今六安市),“因太宰主之,,三日不得見(英布)”,。太宰與丞相等義,《英布傳》沒有說太宰的姓名,,但與《朱建傳》“嘗為淮南王(按:應為九江王)英布相,,有罪去”互勘,可知這位太宰應該就是朱建,。
后來隨何說通太宰,,“太宰乃言之王”,安排英布接見隨何,,隨何出使的目的達到,。英布叛楚后,,項羽大怒,遣將“擊淮南,,破布軍”,,英布丟失淮南,憑空失去諸侯地位,,只得孤身投靠劉邦,。因為英布叛楚既有隨何的嘴功,又有朱建的勸功,,現(xiàn)在英布地位失落,,朱建自認有罪,于是離開英布,。
西漢建立后,,朱建受朝廷任命,,重回英布身邊,,擔任淮南國相。公元前196年,,淮南王英布發(fā)動叛亂,,事前曾分別向朱建和梁父侯征詢意見。問平原君朱建,,朱建“諫止之,,布不聽”;問梁父侯(梁父侯國封地在今山東泰安市)則得到支持,,英布“聽梁父侯,,遂反”。劉邦親征平定叛亂后,,清算淮南國官員責任,,聽說朱建沒有參與謀劃,甚至還曾勸諫阻止英布叛亂,,于是對朱建格外開恩,,不僅沒有追責,還特別賜以“平原君”之號,,讓他舉家遷居都城長安,。后來因呂后幸臣審食其黨同諸呂,朱建又庇護過審食其,,漢文帝追究往事,,朱建被迫自殺。
張蒼力主清算劉長
英布甫一叛亂,,劉邦迅速冊立皇子劉長為淮南王,,而以北平侯張蒼為淮南國丞相,,并將淮南國都城由六縣遷至壽春縣(今壽縣)。劉長封王時,,實足年齡只有兩周歲,,治理責任自然由張蒼承擔。張蒼同樣是學者型官員,,在歷法,、算學方面都很有成就,曾參與增訂刪補《九章算術》,,提出并制訂度量衡方面的理論,,還將算學研究成果直接運用于國計民生。
劉長的淮南國領有九江,、廬江,、衡山、豫章4郡,,轄域廣大,,相當于今安徽、河南兩省淮河以南,,湖北黃州市以東地區(qū)和江西全省,。王都壽春曾是戰(zhàn)國晚期楚國都城,由于區(qū)位優(yōu)越,,人口集中,,工商繁盛,文化發(fā)達,,交通便捷,,是首都長安和陪都洛陽之外的全國“九大都會”之一。治理這樣的地區(qū),,張蒼的責任重大,。
好在張蒼閱歷豐富,在秦朝就擔任過御史,,掌管宮中各種文書檔案,。西漢初期,歷任常山郡太守,、代國丞相,、趙國丞相。后又擔任主計,,主管國家財賦,,成為朝廷重臣。張蒼具有經(jīng)濟管理經(jīng)驗,,治大國如烹小鮮,,治理淮南更是得心應手,。東晉伏滔《正淮論》曾描述過秦漢以來淮南地區(qū)的經(jīng)濟富饒情況,說淮南龍泉陂(今安豐塘)周圍有廣闊良田,,舒,、六地區(qū)的特產(chǎn)通過水路運輸?shù)叫U越地區(qū),能換取巨大的經(jīng)濟利益,。金石和皮革在這里聚集,,表明淮南的礦產(chǎn)資源富饒;草木和箭竹在這里生長,,顯示淮南的野生植被豐厚,。水旱無法侵害的山湖藪澤彎曲處出產(chǎn)大量草果,荒年時節(jié)可以成為救災食物,。這樣的地區(qū)交給張蒼治理,,淮南想不富都難。
張蒼擔任淮南相16年,,為淮南國積聚了富足的財物,。漢文帝即位后,將張蒼調(diào)回朝廷,,擔任御史大夫,,后來又擔任丞相,。張蒼離開淮南時,,劉長18歲,正好成年,。劉長少了約束,,從此“不用漢法”,拒絕朝廷派來的官員,,“自行法令”,,違規(guī)任命一位名春的人擔任淮南國丞相。
公元174年,,淮南王劉長謀反事發(fā),,已擔任丞相的張蒼負責查究。張蒼不念昔日輔佐劉長之情(可能劉長亦曾對張蒼有過忤逆行為),,與朝廷重臣兩次聯(lián)名上書,,請求依法處死劉長。漢文帝顧念親情,,兩次以“朕不忍致法于王”的理由拒絕,。最后張蒼等奏請將劉長流放蜀郡,漢文帝準奏,,結果劉長在流放途中自殺,。后來張蒼官運順利,,“百有余歲而卒”,實屬罕見高壽,。
張釋之智救劉安
公元前164年,,劉長之子劉安被漢文帝封為淮南王。公元前155年,,張釋之被漢景帝任為淮南相,。張釋之曾在朝廷擔任廷尉,以用法持平著稱,。漢文帝出行時,,曾有人犯蹕,驚動乘馬,,漢文帝受到驚嚇,,于是將人交張釋之處置。張釋之判決繳納罰金,,漢文帝認為處罰太輕,,張釋之回答說:“法者,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,�,!狈蛇@樣規(guī)定,如果判罰過重,,那么法律就不會取信于民,,希望陛下明察。漢文帝無話可說,,只得認可張釋之的處置,。《漢書》作者班固稱贊說:“張釋之為廷尉,,天下無冤民,。”
公元前157年,,漢文帝去世,,漢景帝繼位。漢景帝初為太子時,,張釋之任公車令,,負責掌管宮門。太子與梁王兄弟同乘一車入朝,,進入司馬門沒有下車,,違反了宮衛(wèi)禁令。張釋之阻止他們進宮,,并以“過司馬門不下車為不敬”之罪,,對太子和梁王進行彈劾,。后來漢文帝賠罪,薄太后特赦,,才允許兩人進宮,。漢景帝上位后,張釋之心懷忐忑,,尋機向漢景帝謝罪,。漢景帝當時雖沒怪罪,一年多后,,還是因“猶尚以前過”,,將張釋之外放至淮南國為相。
公元前154年,,吳楚七國之亂爆發(fā),。吳王劉濞派遣使者至淮南,想拉攏淮南王劉安參與叛亂,,劉安“欲發(fā)兵應之”,。張釋之說:“大王您如果一定要派兵響應吳王,臣愿意為將,,親自領兵前往,。”劉安聽信其言,,就將淮南國的軍隊指揮權交給張釋之,。張釋之控制了淮南國武裝后,并沒有聽從劉安命令,,與叛軍合作,,而是積極修繕城池,準備固守,,并且向朝廷求援,朝廷還派曲城侯蟲捷領兵援助淮南,。七國叛亂平定后,,從亂諸王或自殺或被殺,淮南王劉安竟因張釋之的巧妙之舉而得到保全,。兩年后,,漢景帝下詔規(guī)定,“諸侯王不得復治國”,,諸侯國丞相改為相,,王國官員一律由朝廷任命,有效消除了諸侯王謀反叛亂的危險,。
后來張釋之在淮南相任上病卒,,繼任淮南相在史書上沒有留名,。公元前122年,漢武帝以“謀反”的罪名,,詔獄追究淮南王劉安,。朝廷官員快到壽春時,淮南王劉安與王太子劉遷密謀,,打算將淮南相與朝廷任命的二千石官員一體誘殺,,然后發(fā)兵。召淮南相時,,國相不明就里,,欣然而至;內(nèi)史以出使在外為由推托,;中尉以只接受朝廷詔令而拒絕,。劉安考慮,未能誘捕到內(nèi)史和中尉,,即使殺了國相也無濟于事,,于是將其釋放。由此可見,,即使淮南王劉安有“謀反”意圖,,淮南國相也沒有參與其中。
(周 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