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2月8日,,《淮南市壽州古城保護條例》正式實施,壽縣在春申廣場舉行大型宣傳活動,。一時間,,古城保護立法迅速成為大街小巷津津樂道的熱門話題。
壽縣自1982年被確定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以來,,古城保護工作一直在摸索中前行,,受制于認識上的誤區(qū)和政策、機制等因素的缺失,,老大難的問題依然存在,。公開的資料顯示,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,,有近半歷史建筑或在原居民的“精心改造”下走向消亡,,或長期處于自生自滅的原始狀態(tài)。古城如何突圍并獲得重生牽動著市民百姓的神經,,實現(xiàn)古城保護的規(guī)范化,,成為共同的期待。
十年探索,,一朝花開,�,!痘茨鲜袎壑莨懦潜Wo條例》的出臺和實施,,標志著古城保護工作邁入法治化軌道。設立壽州古城保護管理委員會,,從機制上解決了職能部門各自為政,、不能合力的弊端;規(guī)定古城區(qū)常住人口控制在45000人以內,,為“人口出城”和“房屋所有權置換”提供了法律支撐,,保證了古城的環(huán)境承載能力;特別是明確市,、縣兩級財政年度預算要安排專項資金用于古城保護,,進一步解決了困擾多年的資金難題。
古城墻是壽州古城的重要標志,,是人們閑暇之余散心,、遛彎的好去處。但由于長期沒有法律的約束和監(jiān)管,,露天燒烤,、小狗亂跑等現(xiàn)象已經見怪不怪,既破壞了古城的環(huán)境,也拉低了古城的顏值,�,!侗Wo條例》對居民和游客的日常活動有了具體規(guī)定,,凡是明令禁止的必處罰,,直接剎住了不文明行為持續(xù)蔓延的不良趨勢。劃定核心保護范圍,,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遷移,、拆除歷史建筑”,“現(xiàn)有與核心保護范圍風貌,、格局不相協(xié)調的建筑物應當逐步予以改造或者拆除”,,這些條款杜絕了公眾“改造”古城的隨意性,對“建設性破壞”實現(xiàn)了剛性制約,。
具法者,,法不法也。法律在保護古城的同時,,也在以它的權威告誡我們,,古城絕不是某個人的私有財產,而是這個城市的共同財富,,是要世代流傳的文化遺產,。以《保護條例》實施為起點,我們可以激起人們的古城保護意識,,讓更多的人重新來了解壽州古城的歷史和文化,,重新來認識壽州古城的價值,重新來思索這個城市的發(fā)展定位,。
推進壽州古城的保護,,弘揚優(yōu)秀的歷史文化,需要有法律的保駕護航,。無論是破解現(xiàn)實瓶頸,,還是著眼于長遠根基,《淮南市壽州古城保護條例》邁出了“以立法促保護”的第一步,,也為古城的未來發(fā)展賦予了更多的思路和空間,。隨著《保護條例》的深入實施,壽州古城必將在“法治”精神的引領下昂首闊步走在新時代,。
(全封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