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18日,,備受關注的某明星離婚案官司與名譽權糾紛案,,在北京市朝陽區(qū)人民法院召開庭前會議,引發(fā)大批媒體和群眾圍觀,。作為影視明星,,把家事當公事,拿炒作家丑來擴大社會影響,,實在令人不齒,。
常言道:“家丑不可外揚�,!逼胀ㄈ松星颐靼走@個事理,,作為影視明星更應明白。發(fā)生家庭婚變,,一般人都會低調處理,。作為某些影視明星,卻是唯恐天下不知,,又是微博發(fā)布,,又是在新片發(fā)布會上大講此事,,把家丑放到如此巨大的輿論場中并持續(xù)發(fā)酵,形成強大的關注度效應,。這種違逆中國傳統(tǒng)道德,,利用家丑來造影響的行為,真是毀人“三觀”,。
正如一些網友所稱,,一場本很正常的婚變,竟帶火了其執(zhí)導的影片,,使其未映先火,。沸沸揚揚的離婚事件,不過是為了公司利益而精心策劃的一出鬧劇,。試想,,當這些信息被媒體報道放大,一次次引爆各大社交媒體平臺,,網友再討論,,形成新的所謂“線索”,從而形成嘆為觀止的互動效應,。難怪有網友一針見血地指出,,這種炒作家丑的行為,已經成為影視娛樂公司內部的一種“贏利模式”,。
一場“明星離婚鬧劇”透出如此吊詭的味道,,而一些媒體、商業(yè)網站和營銷平臺利用“明星效應”去跟進時,,廣大網友其實是被利用了,,無形當中成了有關推手的造利工具。
也許,,圍在朝陽法院門口的媒體和群眾遲早會明白,,其實一個明星的婚變和一個普通人的婚變并沒有什么區(qū)別,是利益讓它產生了區(qū)別,。
(徐祥達)